集工委〔2018〕5号
集美工业学校关于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的通知
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认真执行集工委〔2017〕18号《集美工业学校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制度》文件精神,就相关工作布置如下:
1.学校党委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,承担廉洁自律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,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,面对日益繁重的建设任务,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扎实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,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,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形成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,将廉洁自律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,对分管领域的廉洁自律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,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处室、系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。
2.各处室、系部负责人为本部门廉洁自律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,实行项目(任务)负责人廉政责任负责制,在基本建设、维修工程、专项建设、仪器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等的招标,以及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工作中,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,特别是项目(任务)工作人员,以及关键岗位、敏感岗位人员,要严明廉洁纪律、规范工作流程,确保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。
3.为了教育与确保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与工作责任,自觉执行廉洁纪律,相互监督,现要求各部门全体人员须签订《集美工业学校廉洁自律承诺书》。该项工作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,相关材料收齐后上报办公室庄少鹏处存档。
4.学校纪委可根据学校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,适时对各项工作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随访随查,坚持问题导向,督促监管机制的落实,针对严重问题,将启动问责机制。
学校各部门应高度重视,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督促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贯彻落实,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监管与处置力度,确保我校各项建设工作有序、健康发展,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。
附件:廉洁自律承诺书
中共集美工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3月9日
集美工业学校廉洁自律承诺书
为在参与各项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项目、以及实施工作项目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,本人做出如下承诺:
1.自觉遵守国家、学校关于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项目、实施工作项目以及有关廉洁自律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;严守纪律,严格规程,在业务活动中不发生违纪、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2.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单位(或投标方)索要与接受回扣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。
3.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单位(或投标方)报销由个人应支付的各种费用。
4.不参加供应单位(或投标方)提供的任何娱乐、健身、旅游、等休闲活动。
5.确认本人的配偶子女或亲属与供应单位(或投标方)的经济活动无关联。
6.不进行可能影响建设、采购、工作过程中公平、公正的任何活动。
7.不发生其他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。
8.不违反学校提出的其他特别规定。
诺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,本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或刑事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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